房地产调控成了“老大难”的疑难杂症,调控几年没有调出个眉目来,使得各方“游医”纷纷出来“献方”, 场面热闹,七嘴八舌,各显神通,最终的局面还是各说各的,莫衷一是。 由于难“调”难“控”,有些专家开始鼓吹中国房地产之病属千年杂症,把房地产的“中国模式”特殊性扩大到了无与伦比的地步,几乎让人觉得中国的月亮就是跟别人不一样。 房地产市场或行业的出现及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并不是中国特有的市场或行业,而基本规律和属性并没有任何不同。不外乎房地产在经济学意义上的投资属性与消费属性并重、在社会学意义上的福利属性与产品属性共存的根本特性,才决定了与一般市场性行业不同的特征和现象。在任何国家的任何时候,房地产的问题都是上述两对双重属性互相作用的结果和表现。因而,中国今天面临的房地产问题并不是无章可循、无药可医的问题,关键在于是否愿意或有勇气去面对问题的根本。 有人说中国的房地产病了,但到底病在哪里却说不清楚。人体体温达38℃就算发烧,而房价的高低是相对的,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在10年前每平方米1000元的房价可能就高了,而今天每平方米1万元的房价可能是合理的。因此,单纯以一个城市的平均房价的涨落来评判房地产的“病情”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以深圳为例,具有深圳常住户口的家庭平均拥有住房早就超过了一套。所以,深圳的廉租房只能提供给“新移民”,这些“新移民”连特区户口这样基本的权利都拿不到,买不起商品房对他们而言根本不是首要关心的问题。深圳的房地产市场已经沦为富裕市民及富裕资金的资本游戏,根本不是供求关系可以左右的。 从另一方面,一个国家或地区一个时代的国情或区情也确实使这个时期的房地产业出现独特的问题和现象。根据“初级阶段”的理论,较大的贫富差距及较小的福利供给是必要而合理的,这也就放大了房地产的商品属性,压抑了房地产的福利属性。既然社会财富没有被集中用于投入到福利事业上去,自然就以“热钱”的状态在市场上流动着,并且伺机投入到有炒作价值的行业或产品上去。 因此,强调房地产“中国模式”的不同其实是为福利制度欠缺的开脱。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的物质成就已经为扩大社会福利体系提供了充分的物质条件,而只要有足够的福利投入,房地产就不会成为社会病。 商品房的价格在市场体制里自由游戏,没必要引起全社会的不安,只要中央银行控制金融风险即可。今天大多数城市的福利住房的价格高达商品房价格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这只能证明福利性依然不足,一旦福利住房的价格达到商品房价格的五分之一或更低,商品属性与福利属性就可以算是扯清了。 中国房地产的根本问题就是要解决好商品属性与福利属性的关系,房价高低只是房地产的表面现象,不从根本上进行调控,单纯从调剂供求、成本公开、限制期房销售这些表面文章上进行调控,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并且还会混淆调控的根本目的。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全面高房价的趋势不会改变,前提是中国房地产的商品属性与福利属性之间的关系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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